本站主要从事期刊订阅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并非《专利代理》杂志官方网站。办理其他业务请直接联系杂志社。
《专利代理》(CN:10-1332/TB)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旨在活跃专利代理行业学术气氛,为专利工作者搭建一个沟通与交流的平台,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作者:曹杰 | 专利无效请求人主体资格审查标准审查时机
摘要:针对专利无效程序请求人主体资格问题,《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审查指南》(2010版)笼统规定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的形式审查义务,对于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但并未就这一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的审查标准进行细化,导致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不同的专利无效案件的请求人主体资格审查标准不一,不利于后续诉讼程序的进行。本文对专利无效程序的请求人主体资格进行研究,并提出应该明确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请求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标准和审查时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